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以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川文理〔2024〕78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各班辅导员广泛宣传,符合要求的学生主动申报,学工办认真审核,拟定陈志远等67名同学为一般困难,郑琼英等329名同学为困难,朱尔且等101人为特别困难。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到C401反映。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以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川文理〔2024〕78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各班辅导员广泛宣传,符合要求的学生主动申报,学工办认真审核,拟定陈志远等67名同学为一般困难,郑琼英等329名同学为困难,朱尔且等101人为特别困难。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到C40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