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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16日 10:19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确保校级“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有效运转,根据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四川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4〕9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党政办主任、教科办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长:王燮辞 古传运

 员:刘        李合朋 王佳佳      

西尔艾力·努尔买买提   蒋红梅  胡  攀    

       王佳欣  焦国松  夏涌繁

二、转专业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转出条件

1.符合《四川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4〕96号)文件要求;

2.在大学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 学生因个人兴趣、专长或学习困难等原因,确需转专业以更好地发挥潜能;

4.转出学生数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30%以内。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比例,则按学生第一学期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名单(若绩点相同,依次按高等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二)转入条件

1.符合《四川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4〕96号)文件要求;

2.在大学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 对数学学院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对转入后的学习任务有充分了解,并具备完成学业的信心;

4.转入学生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转入年级在读人数的20%。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转出条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参考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及综合表现。

2.考核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转入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基本数学基础与逻辑思维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重点考查对数学专业的认知、自身数理基础的学习情况、转专业动机、未来学习与职业规划、逻辑思维与沟通能力、应对学习困难的能力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无法区分,由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3.监督与审核考核过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全程监督。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4.公示与报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复核及学校审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处理。

5.学籍变动经学校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并到转入专业报到跟班学习。

五、学生管理

1.申请转专业学生纳入我院本科生统一管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转入学生的宿舍安排,方便日常管理。

2. 对转入学生,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加强课程修读指导,帮助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选课,并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六、其它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pdf


  数学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