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院行政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完备各项教学基本文件。
三、负责制定本院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本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
七、负责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八、负责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教学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处理学院日常的行政事务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事务。
十、 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的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等工作。
十一、与学院党委、学校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招生、就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