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为规范我院教师考试和试卷评阅,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院上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科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
二、考试管理
1、课程考试形式分为校考和院考。校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制卷,组织安排监考老师、教室、考试时间。院考由院上制卷,组织安排监考老师、教室、考试时间。课程考试形式由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考试的方式分为开卷和闭卷。课程考试的方式由教研室确定报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校考课的巡考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学校负责,院考课的巡考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由院上负责。
三、试卷评阅管理
1、教学科研办及教研室组织安排试卷评阅小组,每组指定负责人,负责安排完成各组的试卷评阅工作。
2、试卷评阅实行集中评阅流水作业制。阅卷工作集中进行,每份试卷至少由三人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评阅及复查。
3、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填写试卷分析表。
四、成绩管理
学生成绩的折算统计严格按照院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五、试卷装订管理
试卷装订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