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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
2016年05月05日 00:00   来源:  点击:[

 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党支部正副书记任副组长,教授、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为成员。

二、院长是教学质量检查的负责人。要随时深入课堂听课;随时抽查教师的备课本,学生的作业本,检查上机辅导,晚自习辅导情况;随时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听取院教学秘书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三、院教学秘书是协助院长抓好教学质量检查的助手。要随时搜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检查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并整理;做好教师的考勤工作,及时将情况向院长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四、教研室是进行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进行教学质量检查的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要定期组织组内教师集体备课,集体研究和解决教学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深入课堂听课;随时抽查组内教师的备课本,学生的作业本,检查上机辅导,晚自习辅导情况。随时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青年老师公开课,中老年老师示范课。定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评课,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