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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试讲指导管理办法
2015年03月11日 00:00   来源:数学学院  点击:[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适应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学院决定加强对校内试讲工作的指导,做好教育实习前的试讲和师范技能的全面考核工作,让学生以良好的状态和较高的素质参加教育实习,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育实习试讲指导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试讲指导考核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学秘书、试讲考核所在班班主任组成。

二、  试讲指导

学生校内试讲指导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任《数学教育学》课程的老师负责,根据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学生观看优秀教师教学录像、到中学实地听课,安排学生备课,利用微格教室指导学生试讲。

第二阶段,由学生班干部负责,学生分组集体备课、制作课件、组织说课、讲课、评课活动。

第三阶段,学院对学生进行分组,每组安排两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备课、课件制作、说课、讲课。指导教师要填写指导记录表,交院上存档。

三、  试讲考核

1、试讲考核内容

试讲考核内容由教案、课件、说课、讲课四部分组成。

2、试讲考核标准

(1)有较详细、规范的教案。教案内容要做到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板书设计规范合理。

(2)试讲过程中做到基本掌握教材内在的知识体系、教材的重点难点,基本掌握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知识讲解正确,逻辑推理较严密。

(3)能用较流畅的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表达清楚,教态自然,举止大方。

(4)板书规范、字迹清楚,无错别字。

(5)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或直观教具进行辅助教学。

3、试讲考核时间

本科班的试讲指导和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专科班的试讲指导和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

4、试讲考核方式

(1)考核小组一般由两名老师组成,对教案、课件、说课、讲课四部分进行综合考核。

(2)试讲前学生把教案及辅助教学课件交到考核老师处检查验收,合格者方能试讲。

(3)试讲考核采取现场听课和学生评议、老师点评相结合的方式。

5、考核成绩评定

(1)考核小组按教案、课件占40%,说课、讲课占60%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成绩。

(2)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四、  其它问题的处理

1、对试讲考核不合格者的处理办法

凡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参加一次补充考核,补充考核仍不及格者,不能安排教育实习。

2、对指导试讲和试讲考核的教师,学院根据劳务分配有关办法计算一定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