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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网站管理规定
2019年04月03日 00:00   来源:  点击:[

四川文理学院数学学院网站管理规定(暂行)

为充分发挥数学学院网站的作用,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根据国家公安、保密和教育有关部门关于高校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网站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网站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网站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主管安全的学院党总支领导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各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院网站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人员、网络管理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兼任学院网站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学院网站管理。学院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唐玉萍,全面负责理学院网站的建设工作。

副组长:罗肖强

 员:胡蓉、苟  格、周萍

网络管理员:苟格,主要负责安排、部署与协调网站日常更新与维护工作,不断完善主页的框架,保证网站安全与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二、学院网站管理的原则

统筹规划,领导把关,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网站内容

网站内容根据学校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所有上传内容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后上传。学院新闻、通知等即时信息的发布需经相关领导审核后上传。主页各栏目负责人必须保证该栏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

网站内容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其中“综合院情”等固定栏目每学期更新一次,通知公告等根据需要即时更新。更新由该栏目负责人负责,联系人具体操作,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

五、对用户的要求

1、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Internet网、校园网的其他有关管理规定和协议,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反动、黄色和其他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攻击Internet网上任何主机系统。

2、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网上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上传的新闻、信息等负责,资料上网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

3、各办公室人员要提高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认识,增强计算机和网上安全防范意识。

4、个人上网帐号只限于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窃用他人IP地址上网。严禁非本系人员使用系办公室计算机和上传相关信息资料。

六、计算机和信息的管理

办公室对计算机及计算机上的信息要严格管理,各用户对自己的口令、帐号严加保密,不得非法进入未授权的计算机系统。

七、网站各栏目内容负责人、审核人分配情况

各栏目分工及有关情况见附表,栏目内容由该栏目负责人审核,保证内容正确,数据无误,及时更新。

八、新闻宣传报道

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宣传报道负责人:学生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由总支副书记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室等新闻宣传报道由系办公室主任苟格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由系办公室主任苟格负责。

九、网页上信息的字体、字号规定

字体、颜色等要美观大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WORD或EXCEL中完成排版后的内容直接复制粘贴到网站信息发布编辑框中,以确保格式的完美。

十、处罚

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的,将追就当事人责任;违反国家有关网络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四川文理学院数学学院

  二〇一月三日(修订)